我要把你從我的生活中踢出去。

我要賣掉我的車,因為你碰過;

我要丟掉我的手機,因為接過你的電話;

我要換掉那時候為了買你的情人節禮物而一起買的萬寶龍情人皮夾,(馬的~真貴的禮物!!)

我要刪除所有跟你有關、你碰過、摸過、講過的所有東西....

 

這樣看來就連電腦都要換掉了,管它的.....

 

DAVID,謝謝你陪我去看車,不過你竟然很大方的說要幫我付一半的錢,害我愣了一下...(啊~你是凱子嗎??)

那我要挑我最愛的BMW X5,你要不要付一半?? 

不然,LEXUS也可以啦......就算你是業務經理領很多,也不用這樣吧!!

我是現代新女性,可以自己養自己的啦!!

還是謝謝你的禮物,但是太貴重了,我不能收....你的心意,我知道就好,禮物不重要....真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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